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内容
  • 关于民爆行业生产经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问题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7-23 点击次数:425
  • 各民爆生产、流通企业: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国家统一组织的安全任职资格培训。为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换证工作,现做如下通知:
           一、凡持有原国防科工委民爆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且有效期在2010年前到期的,今年9月初以前要全部重新进行培训,为申领新证做好准备。
           二、拟任民爆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必须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否则,不能在民爆生产经营单位任职。
    各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要尽快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如期完成培训任务。具体参加培训时间、地点等事宜,可与民爆局联系。
           三、联系人:戈佳  电话:88623730 
           传真:0311—86049259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于其它网站或媒体,文章的版权归其版权所有人,如版权所有人认为本网所转载的内容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尊重其合法意愿,及时予以更正。如果需要转载或引用,请注明原文出处及链接。
  • 主办: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7号 邮政编码:050011
    电话:0311-88623690 管理员信箱:txtslzy@163.com
    冀ICP备06002007号 浏览此网站,建议用1024*768分辩率进行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