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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0-7-14 点击次数:306
  • 各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各民爆生产、流通企业:
           今年以来,南方几省连降暴雨,遭受严重洪涝、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当前,北方主汛期己到来,为防止出现洪涝灾害、雷电击伤、电击引爆等安全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生产,结合我省军工系统和民爆行业实际情况,现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完善方案,落实责任。
           各市民爆安全监管部门、各民爆生产流通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的理念,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本单位实际,落实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做到防患于未然。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应急预案,并进行防汛应急演练。要成立专门防汛组织,指定专人及时了解掌握天气和地质情况,做好防雨、防洪、防雷电、防雷爆、防滑坡等方面的工作。
           二、全面检查,堵塞漏洞,搞好维护。
           各有关单位要对防洪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建在大山沟里的库区,要加固防洪堤,疏通引水渠,检查山坡的稳固性。要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对杂草树灌进行清理,对监控设备和通讯工具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防雷、防洪的有效性。对生产车间、库房、道路等方面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防护手段,做到万无一失。恶劣天气,民爆生产企业要停止生产。
           三、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应对。
           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要落实到位,主要领导亲自参加,组建应急分队,安排值班巡逻,并与当地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便发现情况及时处理。要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建立通畅的通信联系。出现恶劣天气时,火工品生产企业要停止生产和运输。以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教育,搞好培训,群策群防。
           各单位要搞好汛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多种形式进行防汛、防雷等安全知识的教育。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切实提高职工防灾、抗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到科学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渡过汛期。

     


                                      二O一O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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