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冀民[2006]95号文件和《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工思想政治思想工作研究会章程》中关于征收政研会费的有关规定,现将我会征收2010年度政研会费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是我会的团体会员单位,均应按照规定交纳会费。
二、各团体会员单位2010年度交纳会费标准:大型企业交纳2000元;中型企业交纳1500元;小型企业交纳800元。
三、收取会费截止时间:2010年7月15日前。请各单位按时交纳。会费可通过银行转账,也可通过邮局汇款。
四、交费方式:1.银行转账。收款单位: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开户行:中行裕华支行;账号:100147735155。2.邮局汇款。收款单位:河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57号;邮编:050011;联系电话:0311-88623685;联系人:韩正坤。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